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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营销:分销是王道

作者: 来源: 日期:2020/7/20 人气:57 评论:0

 习惯

  习惯对互联网的分割起到很大的作用,每一个互联网企业都知道,网民习惯的力量是强大的。不管是新闻也好,游戏也好,或者搜索引擎、网址导航、购物、看电影都是如此。习惯往往建立在先发优势上,后来者若想立足,就不得不分割原有消费群体——选择一部分有特殊偏好的人群满足之,让其建立习惯、建立口碑,慢慢扩展。但是你满足一部分人的偏好,意味着你必须放弃另一部分人。所以,你仍然在分割互联网。

  当然,你可以问,Google、百度不是各自国家的老大吗?淘宝网不也是让后来者难以望其项背吗?互联网不仍然可以统一吗?

  Google、百度、淘宝,之所以让后来者难以超越,是因为后来者都想做老大,都不识时务又毫无策略地挑战网民习惯。如果他们选择某一个分支切入,不断利用自己的资源围追堵截,三分天下,绝非难事。

  兴趣、信任和习惯分割了网络世界,兴趣当然是最锋利的分割武器,由兴趣而信任,由信任而强化为习惯。网民这一系列的行为特征归结到一点,其实是网民需求的千差万别。网络这一先进工具,把千差万别的需求合并同类项,最终造就了既破碎又系统的网络世界。

  分销依然是王道

  破碎的网络世界至少告诉我们两个事实:

  第一,不要再幻想网络世界可以一统江湖。

  互联网没有边界,所以各种业态都会共存,不要用赢者通吃的诡辩思维麻痹自己,愚弄他人。互联网的孤岛效应只会让网络世界的零售更细分。

  所以,那些现在试图通过低价扩大规模建立围堰树立壁垒的做法,最后只能让自己在规模的累赘下分崩离析;而那些深耕细作的人,才会汲取各路丰富的营养称霸一方。互联网没有一统江湖的皇帝,只有称霸一方的诸侯。

  第二,网络时代,依旧渠道为王。

  互联网的通途太多了,依据不同属性归类的平台,让网络更进一步分裂。为什么很多企业建立网上商城后没有达到苦苦期盼的爆发?因为你还没有建立完整的网络分销渠道体系,你还沉浸在网络直销的美梦里,试图攫取营销链上的所有价值!

  网络直销理论的拥趸者在给企业的洗脑逻辑无非如此:互联网可以直面消费者,做网络渠道可以省去中间的渠道环节,大大节约成本,从而提升利润。

  这个理论的诡辩之处就在于,他们片面理解了网络的统一性,而没有认识到网络的碎片性。网络可以直面消费者,但是前提是:消费者主动找过来,并且信任你。问题是:他们如何找到你?又为何信任你?

  上边提到的Google、百度、淘宝的例子,其实这三者比任何企业都更清楚网络的破碎性,都更懂分销,正因如此,它们都建有自己的分销平台,用分销系统串起亿兆碎片。Google的Adsense、百度的CPA、淘宝的联盟和淘宝分销平台,莫不如此。它们都有强大的系统聚合脉络,能够超强聚合网民的意志。

  在破碎的网络世界,入口是传播自己的最核心方式。所谓入口,就是用户从哪儿知道这家网店,并被带到这个网店上来。大部分用户不会主动按照网址进行访问,而是通过别的渠道被带到网店上来。三大巨头发展网络分销的本质便是抢占互联网所有页面的入口。为什么淘宝网的生意越来越难做?因为需要入口的人越来越多。在现实商圈,营销的目的是吸引客流;在网络商圈,营销的目的就是扩大入口。获得入口的方式便是广布渠道,所以,网络时代,依旧渠道为王!

  生产型企业上网是自己直销,还是交给网络代理商做?黄若先生给出的看法是:各种企业类型不一样,除了个别企业,我不认为,生产型企业自己做网络营销会有很好的前途。

  黄若先生是国内零售界资深高管,有着超过20年的零售管理经验。2007年加盟阿里巴巴,任淘宝网运营中心负责人,并一手创立淘宝商城。

  黄若说,毕竟厂家最擅长的是对生产成本的控制和渠道的管理开发,对终端消费者没有那么接近,他们往往不了解终端消费者的行为,对网络的特征和对消费者的实际需求还有很多误区。比如厂家必须改变原先的区域价格保护政策,因为网络没有边界,需要统一价格体系,否则很难做。

  所以,网络营销其实有两项技术门槛——网络技术和直接针对消费者的零售技术。不可能所有的企业都像戴尔、李宁一样,很早就意识到网络渠道的威力,成立了电子商务部,自己开店,自己运营(前期也是依靠网络代理商)。更多的企业没有这样的先知先觉,没有这样的技术储备,也没有零售的经验(更奢谈网络零售),他们可能还是做分销体系会更得心应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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